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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为贯彻落实2023年我市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保持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的方式,提示各级林长深入责任区域开展巡林,推动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走深走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提示函强调各级林长的巡林责任区域、巡林要求,科学规划巡林路线,完善巡林记录,确保县(区)级林长每季度、乡镇林长每月、村级林长每周完成不少于一次的巡林任务。

提示函要求组织协调乡镇、村级林长,在防火紧要期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分析当前防火形势,部署各单位工作任务,督促基层林长履职尽责。

提示函强化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同时,创新考核方式,强化护林员日常工作考核,探索建立“森林防火风险保证金”制度,压紧压实各级林长包保责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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