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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投入保障,突出“四个聚焦”,加强项目资金全方位监管,全力支持我市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聚焦资金保障。坚决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2023年市本级安排拨付衔接资金11310万元。截至目前,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安排2.68亿元。聚焦产业发展。牢固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导向,积极推进乡村产业发展,重点向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聚焦,明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上年,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全市项目库产业项目292个,计划投资9.8亿元。
聚焦工作调度。会同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周提醒、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调度分析衔接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衔接资金支出、项目建设预期管理,增强工作预判性和主动性。聚焦资金绩效。加强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直达资金系统与防返贫监测系统比对分析,并将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列入市级财政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计划,加大重点支农政策和项目的绩效评估力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