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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财政局印发2023年市本级常态化评审工作计划,着力推动市本级常态化评审工作全覆盖、更高效、更科学、有重点。
根据计划安排,我市今年重点评审纳入三类清单和“其他事业发展类”的新增50万元以上项目、发生重大政策调整项目、新增或需调整的产业政策项目等,按月对编制绩效目标的、实施方案完善的支出政策(项目),分类别、分批次组织评审,提升评审时效性。为提升评审工作科学性,我市将结合以前年度评审情况,修订部门和财政评审模板,并按类型梳理全年预算评审项目,分为基本建设、规划编制、政务信息化、购置修缮、管护管养五大类,有序排入季度评审重点计划。坚持每月5日前受理,15日前完成评审准备,25日前完成评审,30日前完成评审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