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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出通知,5月15日起到6月15日,开展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国家卫健委此前也发布了《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就家庭托育点的规范管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展托育服务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关键举措。规范家庭托育,离不开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多地出现家庭托育点,帮助缓解婴幼儿家庭的“后顾之忧”。相较于普通的机构托育,家庭托育的优势表现在三个方面,在托育成本方面,家庭托育门槛较低,比市场上的托育机构更经济实惠;在家长需求方面,更方便家长接送孩子,且托育时间更加灵活;在孩子培育方面,家庭托育的场所更接近家庭环境,易被孩子接受。小型化、邻里式的家庭托育模式是积极探索推进“幼有所育”的新途径之一,为我国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可能。

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当前家庭托育服务发展面临着一些困境。缺乏制度保障、质量参差不齐、托育人才匮乏、运营无法持续等都影响了家庭托育的稳定发展。鉴于此,《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为促进家庭托育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指引。其中不仅包含对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的规定,例如,“每一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 3 名婴幼儿”“照护人员应具有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 ,还涉及对家庭托育点环境设施的详细规范,如“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 90 日”。同时,明确相关参与主体责任,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民政、应急管理、消防机构、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参与管理。《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诸项规定体现了对家庭托育精细化管理的风向标,帮助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家庭托育需要以精细化管理推动规范化发展,营造健康托育业态。《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家庭托育进行了一定的规范,未来家庭托育模式要走向合法合规,管理和保障措施仍需不断完善。要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以制度的保障支撑家庭托育稳定发展。相关部门明晰主体责任,加强对托育点的监管,细化对其服务能力标准的规定,帮助行业健康发展。加强托育人才的培养,完善培训体系,保障家庭托育的质量。适当给予家庭托育点运营补贴,助力家庭托育持续发展,推动托育服务朝着更普惠的方向发展。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欧江月(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指导老师:王溥(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

责编:廖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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