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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在《加快建设视障人士安全用药无障碍环境的建议》中所提“进一步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管理”方面建议,国家药监局官网日前公开相关答复,“药品说明书加注盲文是建设视障人士安全用药无障碍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加强调查研究,细化具体管理措施和要求,为保障视障人士用药安全营造无障碍环境。”

事实上,天下苦“药品说明书”久已,药品说明书上的字太小,看不清又看不懂,历来为人们所诟病。但,为何始终没有改变呢?原因大体有三:一是药品说明书不只是给患者看,还是给医护人员看的;二是药品说明书“除介绍药品信息,还具有法律效力”,内容需要严格审核,印制也有严格标准,不能随便改动;三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药企付出不小的改变成本,药企因此也缺乏改变的动力。

虽然如此,药品说明书的改善也是大势所趋,因为我国有一个数量不小的视障人群,更有一个数量庞大的老年人群。据中国盲人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视障人士总数超1700万人,相当于平均每百人中就有一位视障人士。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2.67亿,占总人口的18.9%,并且伴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年人会越来越多。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即将于9月1日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简言之,药品说明书让人们看得清、看得懂,这个患者的普遍诉求,如今得到了法律支撑,有国家意志背书。

接下来是如何改变、如何落实。对此,要“另起炉灶”,应该针对患者的诉求,有专门让其看清看懂的药品说明书。对于患者而言,为了保障用药安全,一盒药拿到手最想了解的无非是三大问题,一是药品药效,二是如何服用,三是注意事项。既如此,药品说明书把这些内容说清楚、讲明白即可,其他更多的信息患者不会关心,往往也不能理解,所以也就没必要写上去。这在国外已有先例,比如英国就从2005年7月取消了原来那种冗长的说明书,采用了只针对患者使用的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关乎患者使用、关系用药安全,让人看得清、看得懂,也是相关服务人性化的应有体现,期待在法律政策的推动下,各大药企能够肩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为视障人士和老年人用药安全营造无障碍环境。

昆明日报评论员
责编:莫开井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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