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电商平台出现以“RMDHT”(人民大会堂)、“ZXYJ”(政协用酒)、“QGRD”(全国人大)、“GYZY”(国宴专用)等拼音缩写“暗语”方式,在销售商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介绍或商品广告中使用“特供”“专供”标识。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2月底,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

事实上,多年前我国就开始治理打着“专特供”幌子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比如,在2012年9月,原工商总局等多部门就曾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专项行动,之后差不多每隔一两年就要整顿一次。经过多年清理整顿,目前实体店滥用“特供”“专供”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但大量真假难辨的“特专供”商品转向网络平台。

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同时,该法还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属于虚假广告。反不正当竞争法则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一些商家以“特供”“专供”等标识作噱头,暗示自己的产品有特殊来源或者功效,以此来提升品牌销量,甚至售价远高于实际价值。此类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不正当竞争,必须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对于这种现象,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针对食品(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瓷器、箱包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的商品,以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在销售商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介绍或商品广告中使用“特供”“专供”及类似内容的行为,在属地全面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特别是互联网二手交易和拍卖平台)及互联网广告的监测排查。对排查后发现确属违法违规的,要立即责令删除,并依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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