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8日获悉,自5月17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以来,相关部门和地方密切合作,加快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不断深入,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期,全国10余个城市收购存量房项目落地。

此前,金融管理部门向21家全国性银行印发通知,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出台再贷款实施细则,明确监管政策和实施流程,引导银行发放贷款,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相关部门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下成立收购工作专班,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全国已有上百个城市收购工作专班选定了收购主体,70多个城市公开发布房源征集公告。

从优化再贷款激励政策方面看,9月29日,人民银行印发通知,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央行资金支持比例由60%提高到100%,进一步增强对银行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据了解,再贷款按季度申请和发放,与银行贷款实际投放进度存在1个至2个季度时滞。

收购存量房需经过摸排需求、征集房源、明确收购办法、选定收购主体、与房企协商等较多环节,实际落地需要一定时间。近期,重庆、江苏苏州、湖北武汉、河南郑州、吉林长春、浙江金华、河北保定、四川乐山、安徽合肥、安徽舒城、安徽蒙城等10余个城市收购存量房项目落地,筹集保障性住房上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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