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开发管理改革 优化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将风电、光伏项目由自治区级备案下放至地州级备案,简化项目备案程序。此举有利于促进社会资本参与新疆新能源开发,推动新能源加速壮大。

今年以来,新疆持续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重大水电项目和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新能源发展实现新突破。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统计,今年上半年,新疆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1408万千瓦,同比增长103%,新疆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占全国比重的一成以上。

《通知》从科学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加快推进电网协同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在项目管理中的积极性能动性、支持项目建设全过程提速及发挥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等5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保障新能源规模化、市场化、可持续健康发展。

新疆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副处长李桢介绍,为确保新能源属地备案“放得活、管得住、接得好”,该区优化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新能源板块,帮助各地做好新能源项目科学布局、储备、建设管理、消纳拓展等工作。

截至目前,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8000万千瓦,装机规模较快增长。《通知》明确,推动氢能(绿氨、绿醇)、算力、低碳产业园区等项目与新能源项目协同布局。

为促进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消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加快各级电网建设,建成投运“两交两直”外送通道。当前,“疆电外送”第三条直流通道——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正加紧施工,建成后每年将新增发电量400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发电量超过50%。

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任韩友军说,相关部署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合理布局,高效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利好发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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